“扶不扶”与“服不服”
——关于“吉林大爷”和“重庆大妈”事件,谈谈几点看法一、最初根据吉林有关方面(包括自媒体)提供的信息,人们一致认为“吉林大爷”做好事把“重庆大妈”送医并垫付了3700元的医药费,吉林帽子叔叔通过录像断定“吉林大爷”无责,“重庆大妈”不但不归还“吉林大爷”3700元,还讹诈“吉林大爷”5万元,讹诈不成就连夜逃跑,并拉黑了“吉林大爷”,全网谴责、“通缉”“重庆大妈”。
二、重庆警方赴吉林调查了解,通过观看录像、询问证人、去医院调查等方式,给出了完整的时间链条,及相关结论,事件出现了反转三、此次事件的关键点在于吉林帽子叔叔做出的“吉林大爷”无责的结论因为这个结论,吉林文旅给“吉林大爷”发了3700元的奖励;因为这个结论,全民谴责“吉林大妈”;也是因为这个结论,“吉林大妈”出院后“逃”回了重庆,并“拉黑”了“吉林大爷”。
有人说“重庆大妈”如果觉得是冤枉的,应该去法院告状我认为“重庆大妈”去法院告状并不现实,一是因为骨折伤痛,留在吉林打官司面临心理生理的双重折磨,回家养伤要紧;二是告“吉林大爷”并没有胜算,因为吉林帽子叔叔已有结论;三是告吉林帽子叔叔也有一定难度。
四、最终会是什么结果?要看吉林警方和重庆警方的联合办案结果。该事件已引起全民关注,公安部应该也很重视,相信吉林警方和重庆警方一定会严细认真、秉公办案,给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。